潜孔钻车的定义。
钻机是根据顶锤冲击式原理进行钻孔的设备。钻机分为气动凿岩机和液压凿岩机;又可分为手持钻机、腿腿钻机、导轨钻机等。
GB/T6247将凿岩机定义为“钻挖岩石时使用的冲击旋转机械”,大致正确,但有以下三点值得商榷:
(1)不应称为机器,应称为器具或机具,因为凿岩机结构相对简单,没有动力部件,需要向外界输入液压动力或气动动力。
(2)应强调以冲击作用为主,旋转切削为辅。采用旋转切削为主、冲击作用为辅的机具,一般称为动力头,不能称为凿岩机。
(3)没有指出凿岩机只能用于顶锤钻孔。孔洞冲击器虽然是冲击钻,但不能称之为凿岩机。
动头的定义。
所提供的扭矩和转速被称为动力头,其体积、重量、输出扭矩、功率均远远大于凿岩机。旋挖钻机、管棚钻机、锚杆钻机等钻具的钻孔作业。
钻井、钻车和台车的定义。
钻井设备的定义。
钻具内涵最广,泛指各种钻机。任何能够钻进土壤或岩石中的设备都可称为钻机,无论是冲击式、切削式、碾压式、振动式或联合钻进钻机,也可以是移动式钻机,带有固定钻具,例如石油钻机、地质取芯钻机等,都可称为钻机。
GB/T6247对钻机的定义是“主要依靠旋转机构进行钻孔机”,使钻机的内涵大大缩小,从而使潜孔击和顶锤冲击钻机都被排除在钻机之外。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。国内大部分厂家和用户,都把潜孔钻钻设备称为潜孔钻。